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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交通运输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自查总结的函

发布时间:2019-01-2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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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局建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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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环境保护局:

按照你局《关于开展2018年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阿州环〔2018〕391号)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总结情况函告如下:

一、2018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制度,确保环保优先理念落实

2018年度,我局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全系统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通过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全行业对环保的重视程度,全面提高行业环保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1.完善组织架构,突出环保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环保领导责任体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公路、运管、海事和局科室为成员的“阿坝州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总抓全系统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发展工作。并根据“三大战役”的任务要求,在此基础上成立了“阿坝州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阿坝州交通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分管责任、具体责任,形成“一把手”牵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层层建立环境保护领导责任体系。同时,制定了《阿坝州交通运输系统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方案》、《2018年阿坝州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阿坝州交通运输“三大战役”实施方案》、《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责任实施方案》、《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交通行业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环保重点工作职能职责,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考核,使环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制度建设,突出长效机制建立。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制度是关键。一年来,我们狠抓了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机制长效化建设。一是抓环保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环保工作研究机制,局党组会多次召开专题研究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与交通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建立定期环保排查整改机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开展项目建设检查中同步督查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对环保要求不达标、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发放工作交办清单和督办通知单,并要求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投诉监督机制,强化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群众来信、局长信箱、媒体公开等方式,完善社会公众全方位、多形式监督渠道,收集各方面信息,加强调研核实,督促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整改。

3.强化顶层设计,突出项目过程管理。一是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目标要求,我们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从规划做起,在编制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时,充分考虑我州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当前行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要求,设置了绿色交通专章。二是所有交通建设项目依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水土保持、风景名胜区、地灾评估、行洪论证、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各类专项报告的编制、审查、审批。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将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建设理念贯彻在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与各阶段设计中。四是将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纳入主体工程招标文件,明确环保及水保要求,各参建单位按照合同要求,成立领导机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4.强化宣传发动,突出环保意识提高。我们坚持把国家、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要求局班子成员务必全面掌握交通领域环保法定职责,并做到全面切实履行,并带头深入建设施工一线、管养一线、运输一线动员宣传环保法规政策和绿色交通理念。同时,邀请省、州有关环水保部门领导和专家,对各参建单位进行了环水保法律法规和防护措施的专项培训,大大提升了各参建单位的环保意识和防治措施能力。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8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采取横幅、标语、宣传栏、LED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加大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加强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普及,全州共悬挂宣传横幅48副、张贴宣传画237张、播放宣传片60场次,组织开展主题签名活动14次。

(二)突出五大要素,全面推进交通环保工作

我局坚持将环保、绿色、生态的理念贯穿在交通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养护、营运的各个环节,全面贯彻落实“三大战役”,统筹推进“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态”五大要素环境保护,贯彻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实现交通环保工作整体有效推进。

1.切实做好水污染治理。一是加强规划衔接,做好沟通协调。在公路交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中,我局积极与水务、环保部门加强各类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确保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严禁违规占用水域和保护范围。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施工。我州重大交通公路建设项目凡进行施工生产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控制污水流向,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排入河流。各建设项目业主严禁施工单位将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要求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水体。对桥梁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同时,我局要求公路、运输管理部门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公路散失物造成水体污染。三是推广环保养护。在冬季下雪后公路养护中,为减轻融雪剂对路域和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我州公路养护管理机构采用铺设草垫和铺洒防滑石料来保障冬季行车安全,待冰雪融化后清除并回收利用。四是规范水运市场,维护水上交通环境。严把船舶质量关、发证关,对现有旅游观光艇的准载条件进行认真复查,对新购游船要求在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前严禁擅自下水作业,严防船舶污染水域。重点针对景区船舶,定时与不定时组织人员对汶川三江、茂县松坪沟、红原月亮湾及小金双桥沟等重点水域和船舶进行安全及污染防治工作检查。同时,针对漂流景区,严禁三无船舶进入河流,要求新购买的漂流艇必须注重环保和安全。此外,督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的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五是打击非法采运砂船。为避免非法砂石导致水域受到污染,全面梳理了辖区非法砂石点,通过联合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对非法采运砂船采取扣船、销毁等措施,保障水源环境。六是防治汽车维修行业水污染。包括维修车辆清洗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每天应对汽车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废油接入油盆中;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同时与符合资质的收购者签订合同,实行定期收购,并接受县环保部门督查。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治理。一是管控施工工地扬尘,我局严格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各重点建设项目按照《阿坝州交通运输局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理规范》进行项目管理。同时与各重大建设项目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上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并将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作为工程评优的条件之一。同时,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清单制,尽可能减少扬尘污染,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二是减少运营公路扬尘。对于已建成交付使用的道路,道路扬尘由专门的道路养护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除尘洒水养护管理,尽可能实行道路机械化洗式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及时对干线道路进行冲洗、洒水作业。按照“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突出抓好公路绿化工作,进一步增强防尘降噪功能。三是更新道路运输黄标车、老旧车。我州老旧运营车辆和“营运黄标车”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环发〔2015〕128号)要求,依法对公安、环保部门和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转移交来“黄标车”进行淘汰,积极联系企业或户主,收回和注销《道路运输证》,在互联网上注销车辆档案程序处理,对无法联系的运输业主和需强制收回《道路运输证》的,要求各相关县(市)在媒体进行公告告知,并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进行处理。从2017年环保督察以来,我局已完成了845辆“黄标车”的《道路运输证》收回和淘汰注销工作。截目前,我州营运黄标车已全部完成了淘汰工作。四是防治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我州运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监督指导维修业户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喷漆作业等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应当在密闭的空间或设备中进行,禁止露天喷漆生产作业,积极落实维修行业VOCs污染治理任务。为加快促进道路运输绿色发展,我局严格要求全州机动车维修单位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有机稀释剂等原辅材料(油性漆、天那水等),使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09)规定;;锉削制动蹄片应防止有害粉尘扩散,危害人体健康,有条件的应装置防尘罩或去尘装置;检修空调机时,制冷剂不得随意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指导维修业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加快建立和实施I/M制度。积极学习成都等发达地区成功经验,联合环生态环境部初步建立了I/M制度,正在引导建设M站,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实施强制维修,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上路。

截至目前,今年全州共组织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检查维修企业795户,查处环保隐患680余个,已基本整改完毕。

3.切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一是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污染。施工中使用低噪声机械,减少噪声产生;对施工工地按要求建设临时厂房、工地围栏,控制噪声外溢;科学设置作业时间,尽量减少临近居民点夜间施工的情况。二是按环评要求安装公路隔音设施。对于临近公路的房屋,按照环评要求为其采取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的噪声防治措施。三是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噪声防控。要求产生较大噪声的生产流程在室内进行;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4.切实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一是在工程设计阶段,灵活运用公路设计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开挖量、减少弃方量,对每一段公路的挖方和填方都从工程技术和生态保护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反复计算,不断优化,尽量使挖方和填方平衡,最大限度地减少弃方。二是强化固体废弃物防治工作,对废弃土石运至规定地所,不乱堆乱弃,更不向河道抛石。三是在公路建设阶段加强装载机、土石方汽车行驶路段的管养,及时清除散落的土料、石料。四是加强公路巡查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处理公路两旁生活垃圾、工业垃圾、路面污染等环境问题。

5.切实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在选线和初步设计时就开始考虑环保方案,合理规划项目路线走向,对于重要生态敏感区(如坡面易滑区,乔木密集区等)尽量绕避,减少新征地,以最小破坏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二是贯彻“以最小破坏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的要求,将生态保护落实情况作为施工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促进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三是强化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格按设计图控制开挖线,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及建议。四是加强公路绿化与生态修复,大力推行“生态示范路”川九路建设养护理念,采取路肩上或边坡上植树、栽花种草等措施,设置一些景观效果明显的观花观叶植物,有效绿化、美化路域环境,使驾乘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充分感受到公路与自然融为一体。五是进一步创新“川九路”理念,打造安全、智慧的生态旅游新示范工程,我局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每月对G544线川主寺至九寨沟县城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定期督导检查,要求各参建单位要把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加强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环保理念和环保措施,努力打造新“川九路”生态旅游示范公路,高水平、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六是在动物栖息地路段合理设置动物通道等生态保护工程。

(三)建设运营并重,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节能意识,牢固树立发展低碳交通运输理念,突出示范引领,加快推进道路运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持续推进道路运输节能减排工作有效进行。

1.严格控制车辆标准节能减排。一是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市场准入关。全州运管系统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持续推进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监测考核体系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设,立足车辆源头,以控制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为重点,强化考核评价体系、车辆准许和退出制度,有效限制了高耗能汽车进入道路运输营运市场。二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各道路运输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体新增或更新车辆时选用技术先进、经济安全、达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节能环保车型。

2.积极提高运输效率节能减排。一是提高客运周转效率。在全州推行汽车票网上联网售票。将汶川至成都及都江堰52辆客运车公司化经营改造成18辆,提高运输组织,降低空驶率。同时,采用先进的综合站务管理系统进行发班调度,有效增加客运车辆使用率,达到班线客运高效调度,节能减排的目的。此外,持续坚持执行对客运车辆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线路不再投放新运力的原则,减少运力浪费和空驶现象。二是探索和论证甩挂运输方式在我州试点应用的可行性。

3.积极支持公共交通节能减排。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升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一是深入推进公交“一卡通”更加便捷。今年度9月我局和成都天府通公司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城市公交金融IC卡推广运用工作,极大的方便了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高公共出行率,起到了公共出行节能减排的作用。二是继续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自2013年以来我州通过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使得城乡公共交通集约化发展,从而提高道路运输工具使用效率,减少污染气体排放。三是试点农村客运出租化经营。我州率先在九寨沟县、松潘县、小金县试点农村客运出租化经营模式,进一步淘汰农村客运老旧车辆,购置节能环保的轿车等小型车辆,以出租客运模式精准经营,尽量降低空驶率,既提高了经营收益又起到了节能减排的良好社会效益。

4.积极发展绿色驾培节能减排。一是严控驾驶培训教练车标准。凡达不到节能减排要求的教练车一律不予进入驾培市场,同时提倡使用较小排量教练车,尽可能节约能耗,降低污染。二是推广电子模拟驾驶训练技术。目前我州5所驾校都应用了电子驾驶模拟训练技术,开展驾驶模拟器教学,起到了节能教学的目的。

(四)强化应急处置,防范环保安全事故风险

1.防范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风险。工程施工过程中,督促项目业主、项目施工方、项目监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建设所需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防泄露,保障“平安工地”。一旦发生施工环境污染事件,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阿坝州交通运输局公路施工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处置。

2.切实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健全完善《公路交通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道路危化品车辆运输管理规定》,加强公路运输有毒有害危化品车辆的管理,确保环保事故及时科学处置。严把企业、车辆准入和审验源头关,认真清理老旧车辆,对技术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了强制下线。全面推进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制度,开展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GPS安装接入工作。

3.依法治理超载超限车辆。我们依法在州内设立了彻底关、松岗、石大关等地建设运转了一批超限站,结合路政上路执法,查处进出或途径阿坝州的超载超限车辆。通过查处超载超限车辆,降低了事故发生概率和由此引发环境风险的概率。

4.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川办函〔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州交通运输实际,我局制定了《阿坝州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实施方案》和《阿坝州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方案》,级应急预案和局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实施方案的启动、调整与解除的工作流程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我州交通运输行业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了交通运输部门应急响应能力及保障能力。

(五)积极做好污染源普查,确保任务有效完成

为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阿坝州交通运输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污染源普查的日常工作。按照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局积极派员参加了9月28日召开的入户调查动员暨技术培训会,并又于11月5日向州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按时、如实报送了我州2017年新建沥青公路长度、新建变更沥青公路长度相关数据。

(六)认真开展规划环评,确保规划符合相关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15〕35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了《阿坝州全域旅游公路专项规划(2016~2025)》和《阿坝州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规划环评工作,现该两项规划已由州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0月18日以阿州环建函〔2018〕33号文和阿州环建函〔2018〕34号文印发了审查意见。

(七)配合做好“三线一单”编制,确保提供资料详实

按照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对阶段成果编制文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于2018年11月30日以《阿坝州交通运输局关于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三线一单”编制文本(阶段成果)修改意见的函》(阿州交建〔2018〕750号)文向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协调小组回复报送了相关意见。

(八)坚持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任务完成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州交通运输局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阿坝州交通运输局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对整改问题实行清单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实行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销号整改任务2项,达到整改时序进度要求整改任务2项。针对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阿坝州组反馈涉及汶马高速公路的3个整改任务,我局邀请了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专家举办了专题整改培训班,全面提升了汶马高速公路管理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多次会同州环境保护局、州水务局等部门,针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建立了整改问题信息通报机制,畅通完善了部门联动监管渠道,形成了汶马高速环境保护监管合力,推进了“汶马高速建设工程环境问题整改反弹严重”问题整改,切实解决弃渣、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确保汶马高速公路全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2019年度工作要点

(一)更加注重交通建设项目生态环保标准落实。坚定不移将生态保护要求贯穿整个公路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营养护全过程,积极推广新的交通建设施工工艺,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建设,严格文明施工,最大程度的确保交通施工工程无水污染事故发生,坚持做到严格执法,从源头查处防止各类超载、撒漏车辆上路。

(二)更加注重项目施工环保工作督察落实。切实加强取(弃)土场、路基防护、拦挡工程、涉水工程、临水临边工程及临时施工用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减少对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及灾害。进一步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监察,定期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加强各参建单位环境保持工作检查与整改力度。

(三)更加注重船舶污染防治工作落实。针对我州实际,完善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切实做好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大力开展漂流船舶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经营业主是否建立防污染制度,是否完善应急预案,是否配备救生、防护、防污等设备;码头是否有垃圾回收处,观光游艇是否设置垃圾桶,是否对垃圾统一进行无污染处理。会同成都市海事局,加大对紫坪铺库区的打非治违,共同保护水库水源,消除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四)更加注重机动车节能减排试点示范工作落实。一是推进绿色循环低碳道路运输试点工作,继续推进马尔康智能货运平台运用,进行总结和推广;二是推进全国货运平台与运政业务网衔接工作,推进全州运用全国货运平台,减少货运车辆空驶率;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继续通过推进“车、站、修、驾”企业低碳道路运输专项行动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落实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参与企业能耗统计监测和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淘汰落后车辆及设备和生产工艺,建立全州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长效机制;四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科学调整公共交通系统体系,以技术进步降低尾气污染;试点互联网+道路运输模式,提高公共交通对小汽车的竞争力,促进小排量车辆的推广。五是引导和鼓励各县(市)大力发展新能源公交车。

(五)更加注重道路运输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落实。一是推广应用绿色交通运输装备,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继续加快淘汰营运“黄标车”;二是继续推进甩挂运输发展;引导企业车头向下,以乡镇客运站为纽带,与邮政、农牧业密切配合,建立城乡物流链;三是加强营运汽车尾气排放治理和强化汽车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大修及排气污染专项维修出厂车辆抽查;四是加强驾校培训管理,督促驾校落实用电子设备等进行学员培训,强化培训质量,减少能耗。

(六)更加注重推进长效化管理机制落实。环境保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巩固好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措施,完善长效管理、动态管理机制,努力实现交通运输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推动阿坝绿色交通运输加快发展。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20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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