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阿坝州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5 10:39
字体:
访问量:
来源:州交通运输局
分享到: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2〕14号)精神,我局修定了《阿坝州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现将此文件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0日(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20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向州交通运输局人事科反映。来电或来信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837-2831913

附件:阿坝州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阿坝州交通工程技术人员

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加快推进我州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州从事交通运输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设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交通工程职称专业技术分3个子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交通机械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一)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申报范围:在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审核、标准定额和规范编制、施工、监理、验检测、养护工程技术管理相关工作。

(二)交通机械工程技术

申报范围:在交通运输工程中从事道路运输规划、汽车运输生产组织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车辆检测与诊断、工程机械运用、交通机电工程交通运输与物流、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等)、船舶工程船舶电气轮机工程、工程技术管理相关工作。

(三)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申报范围:在港口、航道工程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标准定额及规范编制、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对以上工程技术所涉及的辅助性专业和交叉性学科,如环保、化工、建筑、园林绿化等专业,不属于交通工程技术职称受理评审范围。该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须到相应专业技术系列评委会申报评审。

第二章基本申报条件

第五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党风廉政考核、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申报规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剽窃他人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及能力业绩条件

(一)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交通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辅助性工作实际能力

(二)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交通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2年;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技术工作(聘任)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2.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应在单位推荐材料中明确说明。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掌握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工作规程等,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5.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1项以上交通工程相关项目(要有1以上相关业绩证明),并通过验收。

(三)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2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4年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4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2.熟练掌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3.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实际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复杂的工程问题

4.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1篇。

5.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在单位推荐材料中明确说明

6.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交通工程专业相关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1件。

  2参加完成交通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创新1项以上,并已开始推广应用。

  3获得市(厅)级、省行业学会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以获奖证书为据)

  4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交通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规划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验收或鉴定。

  5参与编制完成交通工程专业市(厅)级以上部门技术标准或规程、规范、工法1项,并经批准实施;或参与制定市(厅)及以上技术工作方案2项,并经批准实施。

  6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大型1或中型2以上交通工程专业相关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养护等,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4项以上交通工程相关项目(4年至少4项相关业绩证明),并通过验收。

  7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较复杂技术项目交通运输机械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等,并撰写技术报告。

  8结合生产和技术管理总结出有指导性的经验,取得有使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或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7.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助理工程师以来,4年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以上(论文必须符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际,且论文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内容,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2独立或排名前三,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交流论文1篇以上。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科研报告、专题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等2篇以上。

  4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

(四)高级工程师(推荐条件)

1.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满5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5年;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2.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交通工程专业相关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 2件(均排名前三位)

2作为主研人员,完成交通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创新1项以上,并已开始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完成交通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创新2项以上,并已开始推广应用。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以获奖证书为据)。

   4作为主研人员,完成省(部)以上交通工程专业科研项目、规划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交通工程专业科研项目、规划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验收或鉴定。

5作为主研人员,编制交通工程专业省(部)级以上部门技术标准或规程、规范、工法1项,并经批准实施;或作为主研人员,制定省(部)以上技术工作方案2项,并经批准实施。

6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大型2项或中型3项以上交通工程专业相关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养护等,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5项以上交通工程相关项目(5年至少5项相关业绩证明),并通过验收。

7参与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较复杂技术项目交通运输机械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等,并撰写技术报告。

8参与解决重大关键技术,为本企业作出重大贡献;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技术领域的空白,经国内同行专家或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作出重大贡献等,受到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5.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工程师以来,近5年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内容,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2独立或排名前三,在全国学术会议发表学术交流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交流论文2篇以上。

3独立撰写科研报告、专题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等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被2名正高级专家认定有创新和较高学术水平。

4反映本人 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

五)正高级工程师(推荐条件)

1.学历、资历应具备条件: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2.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5.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项,或中国政府友谊奖等奖项。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以上,或天府友谊奖、或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在全省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获得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或被纳入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等。

4任现职以来,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市场前景好,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

5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奖、优质工程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等奖项一项或省级优秀工程质量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四川省专利奖二等以上等级奖项、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二等奖和天府杯等专业性奖项两项以上。

6产品技术开发、升级、换代适应市场需求,经省部级产品技术鉴定,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7获得与本专业新技术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以专利证书为准)。

8主持国家标准、规程编写1项以上。

6.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著作均正式出版。

2)在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和成果特别突出、未发表论文的人员,应提供本人为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4篇以上

其他相关要求

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或相关相近,否则应通过成人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方可申报。特别优秀的或具备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具备相关专业条件。

取得其他工程技术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转评同级职称资格,申报年限累计计算。

   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一)到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

(二)在艰苦边远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年度考核2年优秀的。

(三)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申报高级职称时,按本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第十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一)在交通工程专业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二)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

第十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实出,由2名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一)在交通工程专业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二)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1000万元以上人员

第十  国家和我省有其他相关职称申报评审破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答辩

第十取得交通工程技术类专业的人员,且从事交通工程类工作,视情况决定是否参加理论考试和答辩。

第十职称评审应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面试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一)不具备规定学历;

(二)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

(三)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

(四)破格晋升;

(五)中评委会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第五章

第十本条件中的表彰、奖励、考核等均以正式书面材料为准。本条件中的确定、确认、认可是指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鉴定、评比、评审、批复、列为推广项目等方式做出的正式书面结论。

第十本条件中“主要参与人”是指在项目中参与主要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人员,须按照项目验收材料中排序及项目负责人证明,或由县处级以上单位书面认可。

本条件中的获奖是指因业务工作业绩突出或科技成果显著而受到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同一业绩获多次表彰奖励不得重复计算,只计1次最高级别的奖励。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是指获奖等级限额内的人员,有奖励证书证明或者县处级单位书面认可。

十九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经历,以继续教育或岗位培训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为准。

第二十条相关词语和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凡冠有“以上”者,均包含本级。

(二)论文: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被收录的学术论文,应提供相关权威机构的检索证明。待发表的论文要提供刊物录用证明,该论文必须发表在当年期刊上,否则不予承认。在学术会上交流的论文与正式发表的论文在内容上相近的,只能计算为1篇。

(三)著作:指取得ISBN(国际标准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

(四)项目:包括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与申报人所从事的工作领域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业务建设、推广应用等课题及任务。

(五)学术会议:由单位或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全国(或国际)性学术会议指由省部级单位、国家一级专业学会、国际学术组织或国际学术组织委托我国相应学术机构组织召集的学术会议。省级学术会议指由司局级单位或省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市级学术会议指由县处级单位或市州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

第二十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2年。本条件中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本条件由州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