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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3线映秀至茂县段灾毁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4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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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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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3线映秀至茂县段灾毁整治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国道213线映秀至茂县段灾毁整治工程水保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阿坝州公路管理局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公示材料:见附件

建设单位:阿坝州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杜全宝/  13980005884

监督主管部门:汶川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7-6222460

附件:国道213线映秀至茂县段灾毁整治工程水保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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